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27日至11月10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对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12日,巡察组向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整改意识,召开动员会1次、党组会2次、巡察整改推进会2次,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院党组坚持“刀刃向内”,以“动真碰硬”的决心推动整改,力求提升整改成效。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政治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各个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结合基层实际抓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开展交流研讨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二是围绕《中共土默特左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安排意见》,安排专题研讨,现已形成调研报告3篇,研讨文章10篇。三是通过中心组学习群,共发送学习内容57篇,及时推送时政新闻和学习资料,增强自主学习灵活性。
2.针对“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意见,我院进行了以下整改: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学习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第一议题”理论学习同当前巡视巡察行动相结合,共召开党组会议20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次。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强化教育学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意识形态教育活动。二是加强与上级机关的沟通联络,每年至少向中共土默特左旗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次,已报告2次。三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纳入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四是按照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明确编发与审核流程,提升新媒体平台规范化水平。五是积极向相关部门推送优秀稿件,扩大检察工作知晓度。宣传稿件共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4篇,被旗政法委采纳35篇,获评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4.针对“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走深走实还不够有力”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入脑入心。二是把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会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三是加强统筹,积极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走进名人故居、参与演讲比赛、观看民族团结进步电影等方式引导检察人员学习先进典型,凝聚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5.针对“推进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为土左旗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功能发挥的不够到位”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强化办案意识,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交公益诉讼线索,全力为土左旗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落实关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检察机关对拟不起诉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督促适格主体依法行使权利,以制度保障检察职能有效发挥。
6.针对“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落细不够到位”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行重点工作专班化运转、任务进展清单式呈现和“月统计、季通报、年总结”数据分析研判制度,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二是加强请示汇报,强化沟通协调。就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多次向上级院请示汇报,在市院指导下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三是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通过公开听证、上门听证、“听证直播+普法宣传”等方式,召开检察听证会。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信访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向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有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有差距,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对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以结果论成效。二是由派驻纪检组长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同检察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对新选任干部、新入职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提升检察人员廉洁纪律自觉性。三是制定本院2025年党风廉政工作方案,各部门围绕部门职责制定2025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更务实的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向纵深发展。四是及时查摆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计划,全面整改。
2.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够及时有效,‘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不明显”的意见,我院进行了以下整改:强化领导干部对警示教育的重要性认识,通过谈心谈话、剖析自查、开会通报等形式,及时利用身边发生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工作意识,强化警示效果。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党务公开条例不及时”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分解细化党务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层层分解落实。二是通过党务公开栏、电子屏等途径,把组织设置、年度党建计划等进行固定公开,把集体学习、党日活动、干部考核等进行固定公开,真正做到让党员群众看得到、能监督。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责任到人,明确分工,切实整改。
2.针对“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密,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强化党建引领观念,引导检察人员树立“以党建推动发展”的理念,将党建工作与业务目标深度结合。二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设立党员示范岗、先锋岗,激励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和业务难题中积极担当。三是开展专项工作,制定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相融合。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不充分”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积极主动贯彻落实谈话要求,促进谈心谈话作用见实效。二是根据谈话对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谈话提纲,保证谈话内容贴合实际,解决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四是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五是加大对党员个人总结材料的审核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提高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总结材料质量。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还不够有力,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力度还有欠缺”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三是加强与工作组的沟通联络,准确落实整改精神,把握整改标准。四是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各部门举一反三深入自查整改,按期调度并下发任务清单,及时督促各部门加紧整改。
(五)关于专项巡察检察院工作人员履行工作纪律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检察人员日常监督有薄弱环节”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二是规范检察人员日常行为,切实增强检察人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岗作用,构建检察机关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良好格局。
2.针对“人员管理不够有力”的意见,我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不断强化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将主题党日活动与专案办理、业务研讨、调查研究、案件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党建与业务一体部署,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真正融合、深度融合、全面融合。二是推动检察人员深层次理解把握重大决策部署,由分管检察长牵头,深入学习上级和同级党委、政法委、政府等重大决策部署相关内容,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开展多样化、多形式的培训,助力检察人员主动作为,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三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延伸作用,加强案件管理,持续做好做实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工作,发挥履行好案件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提升刑事执行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和挖掘力度,加强监督,切实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推动刑事执行工作依法依规、稳步有序进行。制发检察建议,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社会治理领域及行政跟进监督领域,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52556;电子信箱nmtzqjc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