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国家给我的这次机会,我向被害人道歉,以后再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了!”2月26日下午,在土左旗台阁牧镇霍寨村,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说。
她因一时糊涂,与邻居王大娘发生口角,一点小事引发了大冲突,最终造成了王大娘轻伤二级的结果,自己也一不小心成为了“犯罪嫌疑人”。
在办案过程中,土左旗检察院对轻罪案件坚持贯彻落实“少捕慎押慎诉”司法政策,在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主动退赔并取得谅解的情况下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当了解到已经出具谅解书的被害人仍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心有余悸,承办检察官主动践行“枫桥经验”,采取上门听证的方式,邀请听证员、村委会网格员,共同促进双方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