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检察院发布了“2023年度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包括7件刑事案例、3件公益诉讼案例。土左旗检察院办理的 “毕克齐大葱”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环境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案例十
“毕克齐大葱”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环境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地理标志产品 种植环境保护
【基本案情】
毕克齐镇地处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南麓的土默川平原,土壤富含多种矿物质,造就了得天独厚的大葱生长环境。毕克齐大葱生产历史至今已有400余年,以其独特的品质和口感闻名。2018年7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对“毕克齐大葱”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现辖行政区域。
2009年于某宽承包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大里堡村村西土地,之后于某宽在承包土地上大肆挖取砂石料转售牟利。经勘查,于某宽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23.4亩,被破坏地块位于“毕克齐大葱”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区域内。经鉴定,于某宽挖取砂石料采挖深度一米以上,已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并严重毁坏了周边的种植环境。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3年3月,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土左旗检察院)在办理于某宽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时,发现破坏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线索。经审查,土左旗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履行公告程序。
2023年7月4日,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于某宽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判令于某宽承担停止侵害,修复生态环境民事法律责任。于某宽缴纳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77276元,生态修复部门利用修复费用对遭受破坏土地进行了专业修复。
同时,检察机关针对“毕克齐大葱”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环境屡遭破坏情形,向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加强监督、积极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对全旗符合“毕克齐大葱”种植条件的土地进行全面排查。并与毕克齐镇政府多次协商加强土地保护,针对遭受破坏的土地积极制定复垦方案,加强全旗“毕克齐大葱”种植环境的恢复和保护。
【典型意义】
(一)聚焦地理标志保护源头,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生态环境是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的保证。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确保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二)推动一案双查综合履职,实现地理标志双重保护。本案对破坏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对怠于监管的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检察机关通过“一案双查”,不仅修复了遭受破坏的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环境,而且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环境的全域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