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宣讲团走进自治区检察院宣讲
11月19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宣讲团走进自治区检察院进行宣讲。宣讲团成员、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第一副校(院)长高祖贵作宣讲报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安翱主持。
报告会上,高祖贵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建议》,从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会精神,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提纲挈领、系统全面的解读。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下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区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此次宣讲为契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把学习成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
潮涌催人进,风正好扬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更强的担当、更实的作风、更足的干劲推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可感知、可践行的“检察行动指南”,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更优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