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至28日,内蒙古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专项业务培训班在呼和浩特举办。来自全区15个盟市地区院的129名检务督察业务骨干参加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

此次培训正值全党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检察工作迈向现代化的关键期。自治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检务督察队伍建设,将其作为强化内部监督、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公信力的关键环节抓紧抓实,明确要求本次培训要紧扣“牵头落实司法责任制,牵头检察权制约监督”核心主题,通过系统学习与实践研讨进一步找准工作着力点。
培训始终将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常保国教授作“党的自我革命思想与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成效”专题辅导,阐释党的自我革命内涵与实践要求,增强学员全面从严治检自觉;内蒙古党校法学部主任黄伟教授解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帮助学员将检务督察工作融入国家发展全局。
实务课程则直击工作痛点。最高检检务督察局、案件管理办公室以及自治区检察院的业务专家及骨干分别讲解“追检惩戒”的追责情形、程序规范等关键环节;案管与检务督察衔接路径;从刑事证据审查角度分析问题案件等内容,提升了学员的专业能力。
除课堂讲授外,培训设多元互动环节。11月25日晚,自治区检察院与各分市院检务督察负责人共同研讨“检务督察思路与举措”;11月26日晚,学员分5组围绕“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找准检务督察着力点”研讨,分享经验、剖析问题、凝聚共识;还组织赴内蒙古博物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场教学。
5天培训成效显著,达成预期目标。学员深化了对新时代检务督察工作政治属性与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政策法规学习和工作思路研讨提升了专业履职能力,借助分组交流借鉴经验、明晰改进方向,大家纷纷表示随后将转化学习成果,强化内部监督,为司法公正和检察工作质效提升贡献力量。
此次培训为全区检务督察队伍“充电赋能”,全区检务督察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体系,为法治内蒙古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