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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执行,“老赖”将近百万元资金转入前妻账户
时间:2025-04-21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欠债不还却买车买房,为了逃避执行花样百出,致使申请执行人胜诉7年多却迟迟无法拿回钱款。办案检察官抽丝剥茧,依法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最终让“戏精老赖”得到应有惩罚。近日,经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8年,在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郭某因拖欠80万元债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但其一直以名下无任何可执行财产为由,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办案检察官朱永建在看守所见到郭某时,他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我们早就离婚了,我真的没钱,她有多少钱我也不知道。”郭某口中的“她”是前妻孟某。案卷显示,5年前,郭某、孟某办理了离婚手续,财产分割协议上明确写着“无夫妻共同财产”,孟某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也坚称两人“早已形同陌路”。

然而,在审查该案卷宗时,朱永建感觉到事情另有隐情。申请执行人称:“郭某离婚后仍与前妻共同居住,并且还有金钱往来,甚至还陪她买房买车。”如果真如申请执行人所言,那么郭某、孟某离婚可能是躲避执行的“逃逸套路”。

“我们进一步审查案件,重点分析郭某、孟某的资金流水来源和去向,发现在执行期间有多笔高消费记录。但就目前掌握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郭某有逃避执行、故意以假离婚转移资产的情况。”朱永建向记者介绍,审查拒执案件的关键,在于认定被执行人是否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为查明真相,检察官进一步引导侦查人员调查郭某离婚后的生活情况,调查显示,郭某、孟某二人长期同进同出某小区,并且每天互发生活信息。同时,通过还原相关账户资金流,民警发现郭某离婚后频繁通过多种方式,将近百万元资金转入前妻孟某账户。经过补充侦查,办案检察官认为,多个证据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承办检察官认为,简单地“一诉了之”未必能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于是,承办检察官与执行法官一起,对郭某、孟某开展10余次释法说理。最终,郭某表示愿意履行民事判决义务,偿还80万元债务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今年3月,郭某履行了民事判决义务,先期偿还50万元债务,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4月11日,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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