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土默特左旗检察微博
土默特左旗检察微博
土默特左旗检察微信
土默特左旗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被指体罚员工“狗爬”的培训机构已遭立案调查,律师称员工可诉讼索赔
时间:2025-07-04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字号: | |

7月2日,潇湘晨报等媒体报道,天津种画岛艺术培训学校被指以“狗爬”等方式体罚员工,引发网友热议。3日,极目新闻从天津人社部门获悉,公安部门已对此事立案查处。

报道中,该公司前员工称,假如员工犯错误,被要求跪在地上像狗一样爬,必须双膝跪地,围着校区爬一圈,还表示,离开公司时被扣了一千多块钱,并被威胁,希望讨回这笔钱,相关部门能给予这家机构处罚。

7月3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天津市人社部门了解情况。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说,会关注此事,天津市、区人社局发现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会查处纠正。

涉事公司所在的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7月2日已获悉此事,公安机关和人社部门都会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六条,涉嫌侮辱体罚员工,公安部门已对此事立案查处,有关情况还在调查中。”该工作人员称。

《劳动法》对体罚员工行为如何规定?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介绍,《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付建认为,用人单位强迫员工“狗爬”属于体罚行为,违反《劳动法》。员工可提供工资条、劳动合同、群内聊天记录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不仅如此,付建认为,公司让员工在地上爬行,是对其人格尊严的践踏,构成民事侵权。他表示,员工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等。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 邮政编码:01001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